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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人才引进共设立7个岗位,其中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个,鄂尔多斯市中心血站1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含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具有与引进专业一致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http://116.136.156.9:8082/personlogin/#/personlogin),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7:30。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计划引进人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引才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所持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引才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和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5.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9.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477-8588506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电话:0477-858851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