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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宁波房产办证12条政策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06 16:39:52 发布用户: 15210273549
今天,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深化不动产登记惠民利企12条”政策,从不动产“带押过户”、涉企登记“零收费”、无还本续贷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举措,回应群企关切。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讯员供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讯员供图
具体如下:
 
一、不动产“带押过户”
 
全面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即在押不动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可以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免去卖方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交易周期。
 
实现全市银行(含公积金)可办理,业务类型涵盖涉企、跨行等多场景。
 
二、水电气视讯“一路通”联动办理
 
群众在办理房产过户同时,只需勾选“联动过户”,便可实现水、电、气、数字电视、网络宽带、户口迁移落户等六大民生服务事项同步过户。
 
三、咨询电话服务
 
开通不动产登记语音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74-87185516,为市民提供2台专业人工坐席,配备业务骨干实时接听咨询,同步构建7*24小时全天候自助语音应答系统,解答不动产登记政策查询、业务办理等。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交房即发证
 
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改革,实现办理预告登记的购房者交房同步领取不动产电子证书,全流程线上办理,可由购房人自行操作,单证办理周期由数月压缩至即时完成。
 
五、涉企登记“零收费”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为企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相关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
 
同时,以政务大厅为阵地,设立涉企服务咨询点,开辟企业服务专窗,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主动为企业解答不动产登记“零收费”政策。
 
六、档案查询数字化
 
充分发挥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数字化平台优势,实现足不出户、动动手指“随心查”,也可以借助全天候自助机进行查询。
 
线上可查询内容包含不动产权属电子证明、自然属性、证书真伪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电子证明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宅基地登记进乡镇
 
推出宅基地登记发证“四办”便民服务措施,通过服务下沉延伸办、多点覆盖就近办、全程无忧代理办、材料灵活容缺办,让群众办证更省心、更快捷。
 
部分地区结合“干部联村结对”和宅基地登记整村推进等模式,将“办事窗口”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
 
八、无还本续贷
 
迭代升级宁波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网上云平台,集成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三种组合登记业务模式,分类应用于抵押物有一次抵押、多次抵押和债务履行期限变化等现实场景。
 
中小微企业只需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无还本续贷”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上发起申请,提交1套材料,登记机构“一并受理”同步审批,分别办结,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抵押注销与再登记,极大降低中小微企业资金成本与时间成本,有效防止资金断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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