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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体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数
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1人。其中,泰和县教学研究室5人,泰和县教育考试中心8人,泰和县教育评估监测中心8人,届时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选择岗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县各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任教5周年及以上(特岗教师含服务期需满6周年及以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及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合并计算教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
7.无违法违纪,无党纪、政务处分。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7月22日—28日在泰和风、泰和云、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泰和县教体局院内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截止时间下午5:30)。
2.报名地点:泰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泰和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②报名人员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③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对报名者的有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审核后退回原件,同时核算出个人加分分数,并于2024年7月31日在泰和风、泰和云、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泰和县教体局院内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核定后的加分分数。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后,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选调岗位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分的计算办法(5分封顶):凡获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最美)教师、优秀(最美)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含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综合奖项,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3、4、5分,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按1、2、3、4分计算。有多个类别奖项或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奖项加分,不予累计,5分封顶。
(五)组织考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文字写作能力等。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同步发放。
3.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3日,泰和县第四中学。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届时将于2024年8月4日在泰和风、泰和云、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泰和县教体局院内公示笔试成绩、加分分数、总成绩和入闱考察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凡被举报不符合选调条件,经核查属实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取笔试成绩高者,如再次相同由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由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荣誉奖项、工作表现、教学能力、教学业绩、任教年限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经考察后补录。
(七)公示
根据笔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泰和风、泰和云、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县教体局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岗及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选岗,考生选岗确定后不予调整,经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录用人员职称。按吉安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96-8638746(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0796-8638491(县纪委监委)
附件: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