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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谈“万元抢快递员”

发布时间:2024-03-02 16:10:09 发布用户: 15210273549
怎么判定擅自放驿站呀,不要随便给快递员这个底层群体挖一个坑。
从3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有一项重要规定,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多种行为明令禁止,如有发现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项规定的初衷肯定是为了客户着想,给购物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让购物者更快捷地收到网购商品,让快递市场更加规范,加强快递员的责任心。然而这项规定在执行起来存在很多问题,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发布单位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应该负责交通的安全,道路的畅通,快递到了快递点进行分拣派送,快递员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快递也属于交通运输部管吗?交通运输部的地方机构要去快递点检查工作吗?这个好像有点说不通。果然这个管理办法的落实单位是中国邮政,发现问题由邮政部门责令改正。那么交通运输和中国邮政哪一家才是主体单位呢?
快递服务站的设立不但减轻了快递员的劳动强度,同时也给购物者提供了便利。因为购物者不可能一直在家等快递,还要忙于其他的事情。把快递放在就近的服务站,什么时间去拿,自己可以灵活掌握。所以这样的硬性规定就是给快递员这个底层群体挖了一个坑。现在的快递业务量那么大,如果每个快件都要送到手,会增加人力成本,延长送货时间,也会有更多的投诉,让快递员苦不堪言,工作乱成一锅粥。
当然任何工作不进则退,我们也不需要把管理办法说的一无是处。既然出台了这个办法就要把快递工作做好,不能一碰到困难就低头退缩。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购物平台进行技术升级,选择购物收取方式要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送货上门,一种是放到快递点。放到快递点只是正常的购物费用,如果送货上门,就适当的收取一点服务费。点外卖不是也需要送餐费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这个服务费在购物的过程中已经支出。
如果是这样,可以给快递员增加一点点收入,也会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如有违反遭到处罚,快递员也会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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