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游客举报,西安个别出租车“司机”套路诱导游客去消费场所,游客被诱导高价购买了字画和玉器。对此,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调查发现,涉案车辆承包人和驾驶员没有直接参与“套路式”诱导消费,但存在车辆外借行为,将对这一现象开展专项整治,逐车逐人排查,对发现涉及此类事件的出租车,将一律收回经营权,切实保障乘客利益。
涉事出租车辆被收回经营权,拆掉出租车顶灯。
日前,有网友“张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2月24日来西安旅游,从永兴坊游览出来时,被一名出租车司机搭讪称“青龙寺旁边有个蓝田玉展览,是最后一天”。“我就被忽悠和家人一起去了这个展览,司机和商家继续‘忽悠’我们买了1889元和1698元的蓝田玉镯以及398元的芙蓉玉吊坠。但回家后经验证,手镯瑕疵明显,价值低,也不是蓝田玉石。”
随后,西部网将此事反映给了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2月28日,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调查后回复:
执法部门锁定了陕ADD0083和陕ADB0631两辆出租车,通过对车辆承包人问询,承包人无法提供租用车辆人员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属“将车辆交无资格证者营运”违规行为。执法部门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分别对所属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
2月27日晚,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两辆涉事出租车所属企业负责人宣读了《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决定书》,现场拆除了两辆车的顶灯和计价器等服务设施。两辆车将变更车身颜色并将车辆性质变更为“非营运车辆”,不能再从事出租车客运活动。车辆承包人也被企业解除了承包合同,并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杨义表示,出租车是特殊车辆,是城市的窗口和名片,虽然涉案的车辆承包人和驾驶员没有直接参与“套路式”诱导消费,但因对车辆管理不严,未经核实就将车辆交给无资质人员营运,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将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逐车逐人排查,对发现涉及此类事件的出租车,将一律收回经营权,切实保障乘客利益。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董华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类似“套路式”诱导消费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部分旅游景点区域出现利用出租车实施“套路式”诱导消费情况,一些操外地口音人员从个别出租车司机处租用出租车后,通过一系列话术诱导游客前往合作的商铺,高价购买玉器或者字画。交通执法部门前期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开展了打击行动,请大家乘坐出租车时注意核对车内张贴的服务监督卡上司机照片是否和车内司机一致,切勿相信司机所谓“法会”“大师书画”“开光玉器”等诱导话语,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029-12345或12328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对涉事出租车司机和所属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张女士”说,售卖玉器的店家已经答应给自己退款,自己也已经将玉器寄给店家,但目前还没有收到退款。